[一时:穿高跟鞋好累,穿高跟鞋垫脚会更累。]
时伶默默的把这句话打出来,发了出去。
她穿上高跟鞋,都和陈祁有一定身高差。
到时候再垫脚,得累死她。
[未来男朋友:不用。]
[未来男朋友:我弯腰。]
时伶嘴巴都惊讶到圆了。
刚刚还在嫌弃陈祁没救了,现在看来是在憋着一个大招。
她承认有被撩到!
[一时:好!!!]
正值浪漫之时,她饿了。
他们相约去吃饭了。
吃饭时,陈祁拿筷子都是遮遮掩掩的模样。
越是这样,时伶越觉得怪。
把他的手指翻了过来:“你手上怎么有血?”
光食指就看到了三个伤口。
大概是刚刚用了力气的缘故,导致其中一个伤口还冒着血。
“我刚刚困了,就用笔扎了几下。”陈祁低下头,装作淡定的解释着。
时伶冲着他竖起来大拇指:“古有孙敬悬梁刺股,今有陈祁笔扎手指。”
前世,时伶想变得和纪正卿一样优秀,也扎过自己。
只不过扎了一下,补偿自己休息两个小时。
和陈祁这样子这副用功的样子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上了晚自习,繁忙的一周就要开始了。
衣服都已经用完,陈祁联系云志行还了。
陈祁回去后,时伶立马问着:“还完了?”
得到准确的答案后,时伶有种想死的心。
平时这衣服,鞋子穿完还到仓库就好,到了学期末学校会组织清洗。
但是这双鞋粘了她的血。
在陈祁走后,她才想起来。
“那双鞋,是不是粘上了……”时伶的脸庞紧紧的皱了起来。
陈祁浅笑了一下:“在我宿舍。”
时伶挑眉,询问详情。
“我仍垃圾的时候,顺便带会宿舍,然后刷完了。”
“学长说等干了再还回去就好。”陈祁晃动了一下手中的钥匙。
时伶双手合一:“感谢。”
感谢的话有太多,时伶都不知道该说哪一句好了。
总而言之,这举动救了她。
要不然真的会尴尬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