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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布置迷魂阵(第1页)

精心布置迷魂阵

为了实现某种不宜宣告的目的,采用施诡辩、造谎言、示假像、装友善、留空档、显漏洞等等手法,制造种种迷魂情景,诱人人圈,拖人下水,从而达到欺骗人的目的,可以算作故布疑阵。放布疑阵的种类很多,社会中常见的有:

一是运用诡辩。西安一顾客王某路过某布店,听店主说:“这布便宜,1米4元。”即进店询问,店主反复说1米4元。等布扯下来交钱时,店主说:“优惠4元,实卖14元,你1米交10元就行。”这顾客方知上当,表示不买,结果遭到围攻,只好付了钱。又例如;石家庄长途汽车站北人口,有一个体便民小吃摊,摊主叫卖:“热馒头、小水粥,各种小菜,8角1份。”有乡下母女二人吃了4个馒头,4碗米汤,两小碟咸菜,店主张口要8元钱。原来他们所谓“份”不是指一份饭,而是一个馒头算一份8角,一碗米汤算一份8角,一碟咸菜也算一份8角。

上面两例,都是含糊其词,偷换概念的手法。前者把“1米优惠4元”故意说成“1米4元”,使你以为1米价钱是4元;后者所谓“8角1份”,顾客认为吃的馒头、米汤、咸菜等加在一起为一份,而摊主却解释为“馒头、米汤、咸菜各为1份。”这些都是行骗人故意以诡辩术布下的疑阵。

在购销过程中,一些经营者玩弄诡计的不限于卖方,做为买方,同样也玩弄诡辩术骗人。广东一家企业与一港商签订了一份卖废矿渣协议。条款上规定:港方每天拉一车,每天拉一次,共拉10天。开始港商用翻斗车拉,第二天改用小卡车拉,第三天改用大卡车拉,每车的运量增加甚多。这家企业发现有问题,去与港商交涉,说你们拉矿渣的车不应越来越大,可港商拿出了协议,说协议上规定:“每天拉一车,我们每天拉的是一车,符合协议规定。”广东方无言以对。为此,该单位损失90万元。

这里,广东方与港商签订协议,上写“一天拉一车”,“一车”是一个模糊概念。模糊概念是外延对象不确定的概念。“一车”究竟是多少?数量并不确定。其责任与广东方有关。从港商方面来看,他们是有意运用这类模糊概念,借以欺骗广东方,借机大发其财。这种诡术竟使广东方无理申辩,有苦难言。

二是假装友善。据纽约(美洲华侨日报)报道,日本某首饰制造厂想要仿造中国的景泰蓝,始终没有成功。最后他们用重金收买了一个华侨,让他到中国去偷景泰蓝的制作工艺技术。那个华侨回到中国,以代理商的身份要求参观景泰蓝的制作过程。接待部门替他做了安排,厂方殷勤接待了这位“代理商”,让他参观了工厂,把工艺制作的全过程拍了照片。这个华侨顺利地完成了日本主子交给的任务。那家日本工厂,不久就制造出标上日本制造的景泰蓝在国际市场上和中国竞争。

这里,日本厂家一心想仿造中国的景泰蓝,但苦于拿不到工程技术资料,于是利用中国大陆人对华侨的特殊感情,相信华侨爱国,又利用厂方的轻信心理,这位华侨乔装“代理商”参观工厂,这个“迷阵”没有被我方识破,因此使景泰蓝制作工艺从此泄密,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无独有偶。安徽经泾纸厂生产的宣纸,世界上首屈一指。1981年,几位日本商人要求参观在泾县纸厂帮助下建立起来的一个宣纸厂。日商来厂后,第一天介绍情况,参观生产过程;第二天座谈,技术交流;第三天对生产宣纸的全过程进行录像。在参观座谈过程中,日商询问甚为详细,还索去了某些原料,并以帮助化验为名带走了造纸用的井水。这样,日本人分文不花,就搞到了制造宣纸的全部技术。

请看,这几位日本商人,为偷窃我国生产宣纸的技术,制造了一个参观工厂的假象,布下了技术交流,帮助化验等疑阵,可我方完全相信口商的谎言,丝毫没有警觉,不得不上当受骗。

三是“火上浇油”。当你漫步城市自由市场时,常常看到有人拿着某种货物高声叫卖,旁边围着几个人,有挑选货物的,有起劲讨价还价的,有买卖成交的,吸引了不少顾客,你也不自觉地凑上去看看。其实,他们很可能是一伙的,其任务是煽动路人购买,这通常称之为“火上烧油”。

在湖南益阳地区卖药的药贩子,他们找来一些女人当说客,演双簧,当地话称为“带笼子”。当一个顾客在药摊子前犹豫时,便有一个女人走到摊前,煞有介事地对药贩子说:“这位师傅,我上次买你这种‘观音掌’,我家老倌使了挺管用,风湿病好多了,我想再买些,你给挑好一点的,价钱贵点没关系,只要药好。”说着便大方地掏出几张10元票子递给药贩子。那位想买又不放心的顾客便动了心,也掏出钱来买药。就这样,一天的买卖做完了,药贩子便与女说客分成。请看,那些女说客哪里是真买了药,只不过是说给顾客听,演给他人看的疑阵!

四是故意犯错。有的人在生意交易协议签字时,故意造成计算错误,或在行文中偷换某些概念,使受骗一方一时不易发觉,从而欺骗对方,一获得更多利益。例如:

——在谈判时,曾有一个商人,故意将数字算错,多算了1万美元,由于价格总额近百万元,相差1万多元,对方并没有察觉。这类疑阵,如果一旦被人发现,他也会谎称无意中出差错,并不会受到处罚。

——双方已达成某些协议,签订协议时,一方故意改动某些词语,如把“总收入”故意写成“净收入”。净收人由于有各种不同的计算方法,有时净收入可计算为零,造成对方无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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