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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劳科莎极力主张改过自新(第1页)

第十四章劳科莎极力主张改过自新

地道的南方西瓜是一种与众不同的天赐之福,那可不能与一般的东西相提并论。它是全世界美味珍品的魁首,是上帝恩赐给人间的一切水果之王。尝过这种西瓜的人就知道天使们吃的是什么东西。夏娃所吃到的并不是南方的西瓜;这我们是知道的,因为她事后懊悔了。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大约在维昂希鞠着躬把代表团送走的时候,帕勃罗克·赫霍坦走进紧邻的一家去报告消息。他发现老法官绷着脸,笔挺地坐在椅子上等待着。

“呃,赫霍坦——消息怎么样?”

“好到家了。”

“同意吗,他?”战斗的光彩从法官的眼睛里愉快地闪射出来。“岂止同意?好家伙,他简直高兴得跳起来了。”

“真的,真的吗?这可太好了——真是好极了。我就喜欢这样。什么时候举行?”

“现在!马上就去!就在今晚上!真是个了不起的角色——真了不起呀!”

“了不起?简直是天使下凡,太可爱了!嗬,和这种人较量较量,实在是又光荣、又愉快的事情。好——你快去吧!快去安排一切——替我向他表达最真诚的敬意。这种人可真是难得。你说得对,他是个了不起的角色!”

赫霍坦连忙走开,一面说:

“我在一小时内就把他请到维昂希的住宅和鬼屋之间的那块空地上,我还要把我自己的手枪带来。”

特里森克法官满心欢喜、非常兴奋地在屋里踱来踱去;但是随即他就停住脚步,开始沉思——他想起了托蒙。他再向书桌走去,又一再转身走开;可是最后他还是说;

“这也许是我在世界上活着的最后一夜了——我可不能冒险。他固然对这件东西丝毫不感兴趣,因为它根本就没什么价值,并不能帮助我解除困难。可是现在呢——嗨,现在我对它太感兴趣了。是呀,这种兴趣简直是叫人伤心透顶,这等于一袋黄金,在我手里变为粪土了。它本可以挽救我,而且可以轻而易举地挽救我,可是我却非完蛋不可。这好像够着了一只救生圈,却偏要淹死一样。一切的晦气都落到我头上来了,好运道都归了别人——比如傻瓜维昂希吧:连他的前途都终于有了一点起色。我倒想知道,他究竟有什么功劳,配走这种好运?他固然是自己打开了出路,可是他并不满足,偏要把我的路堵住。这真是个卑鄙龌龊、自私自利的世界,我真想脱离它才好。”他让蜡烛的亮光在刀鞘的钻石上跳动着,但是那耀眼的闪光对他的眼睛已经失去了魅力,徒然使他看了像万箭钻心一般地痛苦。“这事情我可千万不能向劳科莎提起。”他心里想,“她胆子太大了。她会主张把这些宝石挖下来变卖,那么一来——她就会被捕,再一追究宝石的来源,那就会——”这个念头使他发抖,于是他浑身哆嗦着,偷偷地向四周张望了一下,把宝刀藏起来,好像一个罪犯幻想着告发的人已经近在身边一般。

他是否应该勉强睡睡觉呢?啊,不行,他是睡不着的;他的苦恼那么纠缠着他、折靡着他,使他睡不成觉。他必须找个人诉诉苦才行。他要把这种走投无路的心情向劳科莎去倾吐一番。

他听见了远处传来的几声枪响,可是这种事并不稀奇,这阵枪声也就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他溜出后门,向西走去。他由维昂希的住宅旁边走过,顺着小巷前进,随后就看见几个人影从那片空地上走近维昂希的家。那是决斗的人们斗完之后回来了;他觉得他把那些人认清楚了,可是他现在根本不愿意和白种人见面,所以他就在篱笆后面弯下腰去,一直等他们走过去了才直起身来。

劳科莎兴致很好。她说:

“你上哪儿去了,孩子?你没参加吗?”

“参加什么?”

“参加决斗呀。”

“决斗?有人决斗了吗?”

“当然喽。刚才老法官和那两弟兄里的一个决斗了。”

“我的天哪!”然后他又自言自语道:“原来他就是为了这个,才重立了遗嘱;他估计可能被打死,于是他就对我心软下来了。他和赫霍坦那么忙了一阵,也就是为了这个……哎呀,那小子要是把他打死了,我可也就摆脱了我的——”

“肖索,你在嘟哝些什么?你刚才上哪儿去了?你不知道要决斗吗?”

“不,我不知道。老头儿打算叫我和列杰伯爵决斗,可是没有谈妥,所以我猜他后来就打定了主意,要由他本人去把这一家的荣誉挽救过来。”

他谈到法官这种想法,还发出讥讽的笑声,随即就滔滔不绝地详细叙述他和法官的谈话,描写法官发现这里出了个胆小鬼的时候,多么吃惊,多么感到羞耻。后来他终于抬头瞟了一眼自己也大吃了一惊。劳科莎抑制着满腔的怒火,胸膛一起一伏,她低下头望着,皱着眉头狠狠地盯住地,脸上露出无穷的鄙视的神气。

“原来人家踢了你一脚,你伯伯叫你跟他决斗,你有了这种机会,不但不高兴得跳起来,还不肯干!我生了你这么个可怜的、没出息的兔崽子,让你在世界上活着,你简直一点也不害臊,好意思来把这种丢脸的事儿告诉我!呸!这可真叫我恶心!这只怪你有黑奴的种,就是这么回事。你身上有三十一分是白种,只有一分是黑种,偏巧这可怜的一分就成了你的灵魂。这是值不得挽救的;连拿铁镐把它铲出去、丢在水沟里也值不得。你污辱了你的出身。你爸要是还活着,他会对你怎么看法?这种事真够叫他生气的,他在坟墓里都会睡不安哩。”

最后那三句话激起了托蒙一股怒火,他暗自想道,如果他的父亲还活着,有机会杀人的话,他母亲一定会很快就发觉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的兄弟对他的情份有多大,所以他就会情愿予以充分的报答,即便冒着性命的危险,也会这么做。但是他把这个念头藏在心里,现在正赶上了母亲在生气,他这么做是最妥当的。

“你那艾塞克斯的血统上哪儿去了?这我可真是不懂。并且你身上还不止有艾塞克斯的血统哩,决不止这个——真的不止!我的曾祖父的祖父,也就是你的曾祖父的曾祖父,是约翰·史密斯老船长,他是老弗吉尼亚出世的最高贵的血统,他的太曾祖母或是再往上数两代的什么人,是印第安王后波卡洪达斯,她的丈夫是个非洲的黑人国王——你可是这么没出息,躲开了一场决斗,给我们的历代祖宗一直到你父亲都丢了脸,简直像个不中用的下流胚子!不错,准是你身上那黑人血统在作怪!”

她坐在一只蜡烛箱子上,陷入沉思。托蒙没有打搅她。有时候他是不够小心的,可是在眼前这种情况下他却不敢大意。劳科莎的一场暴怒渐渐平息下来,但消失得很慢,后来虽然好像完全风平浪静了,她也还是不免有时发出一阵阵的喃喃低语,仿佛是远处的雷声一般。其中有几句是这样的:“他的指甲上看不出多少黑人的血统,那只有很少的一点儿——可是这也就足够把他的灵魂涂黑了。”

随后她又嘟哝着说:“是呀,足够把整个儿都涂黑了。”

最后她的牢骚终于发够了,于是她的脸色开始爽朗起来——这是托蒙所欢迎的一种表情,他早已摸透了她的脾气,现在知道她的心情快要好转了。他注意到她随时都在不知不觉地用手指摸一摸鼻尖。他靠拢去看了看,说道;

“怎么啦?妈妈,你的鼻尖儿蹭掉皮了。这是怎么回事?”

她发出一阵满心欢喜的笑声,这种十全十美的欢笑是难得听到的,除了天上的快活神仙和人间的受尽苦难、遍体创伤的黑奴而外,上帝从来不曾把它赐与其他任何人。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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